第批案件处理情牛
第3批D案件处理情况(沙田溪淤猪场)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沙田镇溪淤村小河对面的养猪厂,污水直接排放至小河,影响村民生活。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三批,由广丰区委、区政府承办,12月2日收到,12 月8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查处。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广丰区沙田镇溪淤村陈家塘(溪淤村小河对面)养猪场位于溪淤村溪淤自然村和李家自然村中间的山坳里,名称为广丰县恒利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法人俞*枝,系沙田镇溪淤村人,以马家柚种植和生猪养殖为主。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信访件后,区农业局、环保局、沙田镇于12月3日到该养猪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养猪场猪舍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属工矿用地,位于畜禽养殖三区划定中的限养区,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800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监测报告,现有存栏800多头,其中母猪75头,没有扩大养殖规模,建有100多立方米沼气池、两个约40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但污水处理池防渗漏、防溢流设施不完善,虽未直接外排到小河里,但确实存在污水渗漏。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部分)。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核实,广丰县恒利鑫种养专业合作社即被反映的沙田镇溪淤村陈家塘养猪场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外环境,贮存养殖废水的水池没有采取防渗漏、防溢流措施,污水池存在渗漏到下面的水塘中,没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七、处理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责改[2018]120301号),责令该猪场在接到决定书之20日内
,对贮存养殖废水贮存池建设防渗漏、防溢流措施(1、建设污水贮存池450立方米,2、堆粪间150立方米,3、2018年12月23日前上述要求务必完成),防止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外环境。逾期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八、问题解决情况
反映污水的情况已基本解决,目前已经开始建设污水贮存池防渗漏、防溢流设施,限2018年12月23日前解决到位。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该信访件将在广丰区政府门户站公示。
以区别对待并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 址:
十、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调处单位和人员:区农业局王继东、林孙权;区环保局毛晓辉、徐 挺;沙田镇阮承有、余 磊、鄢如华,溪淤村王全华。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8日
成都治疗妇科合肥好男科医院
昆明看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