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出版事业的走出去
中国文学出版事业的“走出去”,作为一项被长期经营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一直是我国出版业从上到下极为重视的热点话题。
王安忆《长恨歌》英文版封面
刘慈欣《三体》英文版封面
中国文学出版事业的“走出去”,作为一项被长期经营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一直是我国出版业从上到下极为重视的热点话题。我长期从事外国文学的译介出版工作,同时个人也积极从事英语文学翻译和中文小说、散文及评论的创作实践活动,所以多年的零星感悟积攒得多了,对这个问题也多少形成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相对于外国文学在中国的译介而言,中国文学的输出,则无论是古典还是现当代,无论是规模还是影响力,目前显然还有差距。也许正因为这点,但凡谈及“走出去”,有识之士往往会以这种“逆差”为前提强调“走出去”的迫切性,客观上也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在“请进来”方面,我们已经做得足够到位。对于这个问题,我有自己的看法。
文学出版“请进来”的工作,其实在质量上还远未达到理想状态,尤其在结构上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普通读者,甚至一般从业人员对世界文坛的了解仍然是比较表象和片面的。比如说,读者对于西方名着,尤其是19世纪以后的经典着作的印象,往往还停留在当年苏俄制定的标准,我们印象中一流作品的书单,包括教育部门向学生推荐的书单中关于外国文学的部分,与世界文坛的主流仍然缺少足够的重合度。
再比如,我们对于世界文坛的了解受语种局限很大,一些小语种的文学作品,无论在市场上还是在文学批评界的视野中,都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那些能真正代表外国文学水准、能给本土作家带来启迪的严肃文学作品,由于曲高和寡,仍然有相当数量应该介绍但没有被译介到我国的品种;另外,近年来,由于准入门槛的大大降低,市场上出现大量粗制滥造的翻译作品,对此,业界对其质量也普遍缺乏足够的调控力度,对于真正具有专业资质的出版单位和重大项目,缺少扶植渠道和力度。
“请进来”与“走出去”其实是一个互相促进、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很多层面上,保证高水平的“请进来”,正是促进“走出去”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长远地看,中国的作家、编辑和读者如果能更多更快地接触到真正能代表国际水准的外国作品和作家,中国才有可能形成坚实的、受到世界主流文坛认可的文学土壤,才有可能诞生一批具有世界眼光的好作家好作品,才有可能让更多的世界文学评论家研究中国文学和汉语言文化,这样的“走出去”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才有可能最终变为“请出去”。日本近代以来不断涌现世界级别的作家,就是与该国常年大量引进国外文学作品,实现各个层面的广泛交流,密切相关。切近地看,“请进来”并不仅仅等同于购买版权引进作品,还包括在此过程中,从业人员对于国际通行的版权贸易模式逐渐接受、熟悉和学习,也包括多种文化在交流中达成的碰撞、交融和默契。而文学,正是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充分传达其精髓的高级艺术形式。
在“走出去”过程中需要避免一些认识误区, 一是只重数量,不重质量。
“走出去”工程已进行多年,成绩有目共睹,但有时候会较多地停留在通报每年输出的版权数量上,而较少思索整个版权输出是否进入高水平作业链,分析在那些数据中,有多少是真正进入了国外图书市场并且取得竞争优势的,有多少是由中方出版社策动、组织编写,由中国翻译者匆忙赶工的汉译英作品——我了解到,仍有一定数量在“走出去”洪流中生产的汉译外作品,很难真正进入海外市场,质量也良莠不齐。
与其他门类的图书相比,文学作品不是那种功用性很强的图书,所以判断“走出去”是否成功有效,就更应该根据作品在海外评论界和市场上的影响力,而不仅仅是以低标准将它翻译成外文就万事大吉了。惟有长期跟踪中国文学作品在国外的影响力,不回避那些能说明影响力的数据——比如销量,排行榜名次,评奖记录,等等,以此作为参照系来观察我们的位置,才能真实反映文学出版“走出去”的现状,才有可能获得长远的发展和进步,融入国外主流文坛。
此外,我们对于语言及文化差异所带来的输出瓶颈欠缺全面分析。
由于长期从事外国文学的出版工作,我对于小语种在国际版权贸易中遇到的困难深有体会。非英语文学在译介的难度上、市场的接受度上,先天就处于不利地位,要在市场上打开局面需要持续的耐心。比如拉美作品在世界范围内获得的认可,就是几代文学家努力的结果,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文学翻译及出版,是在版权贸易中比较高端的部分,需要更多复杂的技巧和门道,也需要更多的耐心。有时候可能一小部分作品的粗制滥造,就会影响到整个中国文学在世界市场上的印象分,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比如翻译问题,虽然理论上中译外的任务也可以由母语为中文的人士担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文学,这样做是急功近利、违反科学规律的。综观世界文学,任何国家在译介外语作品时,一般都贯彻这条原则,即译者的母语必须与作品翻译的目标语言相一致,尤其是文学作品。也许存在极少数的例外,但总体上这条规律还是必须得到坚决贯彻的。比如《红楼梦》的翻译,尽管我们都知道杨宪益与戴乃迭造诣深厚,但在国外的认可度,仍然远不如纯粹土生土长的霍克斯。甚至,我们能找到许多母语非英语、但用英语写作取得极大成功的作者的例子,却很难找到非母语译者取得成功的事迹。
还有个现成例子:我们出版社曾与韩国出版机构合作,介绍韩国的严肃文学作品。在实际操作中我就发现,凡是由韩方推荐的韩国本土的韩译中译者,最终拿出来的稿件就很难符合我们的要求,有些甚至难以卒读,让我方编辑非常为难。这个经验教训,我们在操作“走出去”的过程中应该吸取。我想,这是一条客观规律,哪怕在外方译者数量十分短缺、远远不能满足我们“走出去”需求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因为急功近利,就不遵循规律办事。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大量母语是中文的中译外人才,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在向外方推介、提供部分试译稿供外方决断、帮助作者与外方前期沟通等方面,他们仍然是最高效最直接的桥梁。
需要指出的是,理想的文学翻译标准——即在归化与异化中找到最佳平衡点,同样适用于中译外,同样是“走出去”应该追求的目标。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该平衡点的位置具体落在哪里,往往受到目标语受众对源语言文化的认知程度的极大制约。如果说目前外译中(主要指英译中)的平衡点平均值更偏向于“异化”的话,那么中译外则显然更偏向于“归化”。以葛浩文为代表的中译外专家,常常在翻译时对原 出较大幅度的删改,并且坚持其在文化传播及商业运作中的必要性,究其根本原因,还是语言及文化在交流天平上并未构成绝对均衡的局面。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一方面,应该看到,无论是语言还是文化的交流,都要尊重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客观事实,形成均势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另一方面,现状并不等于理想状态,也不会成为恒久不变的准则。随着交流的深入,随着中国当代文学越来越强大,随着越来越多更理解中国文化内涵的译者的出现,平衡点必将缓慢地向中间移动,中国文学也会越来越多地通过更为准确忠实的翻译,为世界文学的发展提供新鲜独特的刺激。同样,如果想要推动这个移动的进程,归根结底,需要通过更广泛更深入的“请进来”吸纳世界文学精华,从而拓宽自身视野,增强自身实力。
“走出去”可以从“请进来”中借鉴到某些模式,比如研究、借鉴、发展文学代理人制度。
在西方出版业中,社科类着作的版权贸易,有相当比例仍然是在出版社与出版社之间开展的,但文学类作品,尤其是大牌作家的作品,则一般离不开代理人的中介。事实证明,西方的文学代理人制度,是较为适合文学类作品的成熟的经营模式,有利于文学事业的长远发展。我认为,目前,在中国自身文学代理人制度尚不够普及和完善的情况下,率先在文学版权输出上花力气发展文学代理人制度,培养更多懂行的、能把中国文学推介到海外的合格代理人,既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能反过来促进我国自己的文学代理制度。
黄昱宁,上海译文出版社文学编辑室主任,编审;英语文学翻译,译作包括《甜牙》《追日》等多部文学作品;从事文学创作,出版《变形记》等多部随笔评论集,在《上海文学》等期刊上发表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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